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高科[2007]57号文件精神,2007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成果条件:
1、2004年1月1日至2006 年12月31日经鉴定(评审)的科研成果、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专著。科研成果的鉴定(评审)期限以许可证(确认书)开具日期为准,论文、专著以发表、出版日期为准。
2、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校,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本校教职工,申报书上的完成人员数量和排名顺序原则上要与鉴定(评审)证书、论文或专著上的排序一致。
3、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,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;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;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,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;围绕一个专题,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真正有机联系的系列的多篇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。
4、申报成果只能以科研成果、论文或专著中一种形式申报。以论文形式申报的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(1-3篇),代表性论文的作者必须基本一致。
5、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: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;书画、诗歌、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作品;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申报者须认真填写《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》(见附件1),用A4纸打印,一式11份,其中申报书的学院推荐意见栏由学院填写推荐等级和具体内容,并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名、学院盖章。申报者须填写承诺书,一式2份,所有项目完成人在上面签字(见附件2),其中1份承诺书中的完成单位由相关学院盖章。
2、鉴定(评审)成果需附鉴定(评审)许可证(确认书)、鉴定(评审)证书、经济效益证明、检测报告、成果应用证明、查新报告等材料,并与一份申报书、承诺书(未盖学院章的)装订成册;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件和《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(专著、论文)评审表》(见附件3)及有关附件各1份,并与1份申报书、承诺书(未盖学院章的)装订成册,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(请申报者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评审),专家需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。所有佐证材料另交1份复印件。
3、本次评审采取限额评奖,拟评出一等奖50项,二等奖100项,三等奖150项,共300项。
4、评审后需要取回材料的,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“评后取回”字样,并在所交原件右上角贴上标签注出姓名、所在单位及学科。未注明的材料评审后教育厅将不予保留。
5、请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资格审查,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、申报材料及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、成果归属权存在争议的或已获国家级奖、省部级奖励的成果应不予推荐申报。
6、今年实行网上申报,网络申报平台于2007年5月中旬开放,具体申报时间、网址及申报办法另行通知。
7、按省教育厅要求,申报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每项须交评审费200元,评审费要在申报者本人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的请提供经费卡卡号,并在学院汇总表上签字。
三、申报时间:
申报材料、汇总表、评审费请于5月25日前由学院统一送至科研处,5月29日完成网上申报,逾期网络平台不再开放。汇总表(见附件4)和申报书的电子档请发至:jiangying@nbu.edu.cn 。
联系人:姜颖 联系电话:87609130
附件:1、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
2、承诺书
3、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(专著、论文)评审表
4、2007年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科研处
2007.5.11